2016年07月18日20:14 來源:新華社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從規定6種問責情形,到明確7種問責方式,再到規定問責時限、實行“終身問責”,1700余字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充分體現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制定出台問責條例,就是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我們黨近百年奮斗歷程,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勇擔歷史重任的擔當精神。今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永葆奮斗精神,永懷赤子之心,最終要體現在擔當的作為上。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領導干部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為拒腐防變、抓好黨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先后對一批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嚴肅問責,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制定問責條例,就是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制度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激發干部擔當精神,讓廣大干部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貫徹落實問責條例,必須把握好權力、責任、擔當的關系,進一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對黨的干部來說,在權力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