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理念彰显了科学的发展思维。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未来五年,如何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如何增强发展动力,让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1.弥合收入差距: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数据】从我国统计结果看,按年收入测算的贫富差距呈现倒“U”形,曾一度扩大,近年来有所缩小。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13年为0.473,2014年为0.469。从具体数据看,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收窄的趋势,不过幅度不大。
拉美等国很长时间没有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贫富差距的扩大。
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未来五年至为关键。
按照既定目标,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据相关专家测算,按照“两个翻番”目标,2020年,我国GDP有望达到100万亿元人民币,接近美国目前的经济规模;届时,我国人均GDP有望超过1万美元。
1万美元是一个重要节点,常被认为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标志——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但就比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仅日本和韩国实现了由低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换。日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972年接近3000美元,到1984年突破1万美元。韩国1987年超过3000美元,1995年达到了11469美元。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日本花了大约12年时间,韩国则用了8年。
截至去年底,全国GDP总值63.6万亿元人民币,广东和江苏跨上6万亿元人民币台阶,我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有8省份人均GDP破1万美元。
剩下的20多个省份,尤其是中西部省份需要未来五年加快追赶。
未来五年,我国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比重。“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十三五”规划建议既重申了“两个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又创新地提出了“两个决定机制”——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两个新的决定机制意义重大。”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当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存在不合理的收入落差,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在于推进系统改革,更好协调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
“有些经济政策本身就具有社会作用,有些社会政策本身就会带来相应经济结果。比如打破垄断的经济政策,就有利于缩小行业薪酬差距;又如避免身份歧视政策,就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农民工收入。”苏海南说,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协调,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2.拉近城乡及地区差距:跳出“贫困陷阱”
【数据】从1978年到2014年,我国累计减贫逾7亿人。近两年减贫近3000万人。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迫近,扶贫、脱贫面临着一场大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尚有7017万贫困人口(每天收入低于1美元),约占农村居民的7.2%。其中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6个省份的贫困人口都超过500万人。全国还有20多万人用不上电,数千万农村家庭喝不上“干净水”,全国还有7.7万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不通客运班车。贫困人口中因疾病导致贫困的比重超过40%。
按照发展经济学理论,贫困陷阱是指由于经济中存在恶性循环,而使发展中国家陷于贫困落后之中难以摆脱。贫困陷阱可分为两种——技术陷阱和人口陷阱。因为贫穷,许多人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起人力资本的退化;缺少物质资本的投入,许多向上发展的机会缺失。
如何使7017万贫困人口脱贫是未来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