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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煌十二五”系列報告會第六場報告舉行

輝煌“十二五”:開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新局面

2015年10月13日07: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北京10月12日電 (記者張璁)12日下午,中央宣傳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北京市委在京舉辦“輝煌十二五”系列報告會的第六場報告,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圍繞“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進展與成效作報告。

李適時在報告中指出,“十二五”以來,我們黨加快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水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著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開創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局面。圍繞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加強憲法法律的實施監督,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加快進行,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進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司法便民利民舉措陸續出台,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法治社會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實施“十三五”規劃、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不懈努力。

報告會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李智勇同志主持。在京黨政軍機關干部、中央企業負責人和首都高校師生800人參加了報告會。


“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

輝煌“十二五”:我國全面依法治國成就輝煌

輝煌“十二五”系列報告會第六場報告12日在京舉行,本報記者採訪了報告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

問:如何從總體上評價“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進展與成效?

答: “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努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加快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水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加快進行,司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特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深化認識、勇於實踐、善於創新,圍繞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了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舉措,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奮力開創了依法治國的新局面,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奠定堅實基礎、提供重要保障。

問: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深化法治認識、豐富法治理論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進展,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哪些重要部署?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入回答了我們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堅持什麼樣的法治理論、建設什麼樣的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深化了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這些新思想新論斷新主張,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遵循,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

概括起來,圍繞全面依法治國,我們黨從理論和實踐上明確了若干重大問題,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

一是,明確了依法治國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戰略定位。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不全面依法治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從這個戰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

二是,強調了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法治建設的基本原則。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把黨的領導和法治對立起來,提出“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偽命題,其目的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蠱惑群眾,搞亂人心,進而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對此,我們必須頭腦清醒。

三是,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其核心要義有三個方面,即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一核心要義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從根本上劃清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與西方資本主義法治的本質區別。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長期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四是,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抓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實現這一目標,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根據立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黨中央還提出了“兩個發揮”,即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用以指導新時期的立法工作。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關鍵是要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改革。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必須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同時要注重發揮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主體作用,推動政府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組織社會各方積極有序參與立法活動。

問:“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推進科學立法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進展?

答: 2011年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修改法律61件,作出有關法律解釋10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30件﹔與此同時,國務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規73件,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3497件。截至2015年9月底,除現行憲法外,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共244件,行政法規共746件,地方性法規共9540件。立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工作要點將一些重要立法項目列為需要黨中央研究的事項。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涉及立法的問題。今年6月,經黨中央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調整立法規劃,在原有68件立法項目基礎上增加34件,將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需要在本屆完成的立法項目列入規劃。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進一步健全了立法工作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重要法律的起草修改和立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切實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是,積極發揮兩個作用。首先是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適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對39部法律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為保証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常委會及時作出涉及自貿區、司法體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領域的授權決定7件,支持和保障相關改革試點工作的推進。其次是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案的組織起草工作﹔高度重視人大代表依法聯名提出的立法議案,把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與編制立法規劃計劃、制定修改法律緊密結合起來﹔邀請代表參加立法調研、論証、審議等工作,認真聽取代表意見﹔保障人大代表直接參與行使立法權力,討論決定國家重大制度設計。

三是,著力提高立法質量。第一,切實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工作,通過實地考察、暗訪、蹲點等方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摸清實際情況,使立法工作真正接地氣。第二,創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機制,本屆以來推進將法律草案二次、三次審議稿也向社會全文公布,繼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同時探索建立公眾意見採納反饋機制。第三,注重統籌考慮立新廢舊、修法釋法並舉和法律間協調銜接,本屆以來先后5次一攬子修改法律53部,先后出台了關於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與婚姻法有關規定的8個法律解釋。第四,開展法律案通過前評估工作,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公眾代表、相關經營者代表、專家學者和基層同志等,就草案內容的可行性、出台時機以及實施后的社會效果、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等進行論証評估,為常委會審議通過提供較為客觀的評價參考依據。

四是,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第一,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對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立法體制機制,特別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並明確其立法權力邊界。落實中央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設的精神,及時審議通過修改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的決定,對縣鄉人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