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場“決定性作用”的深意
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的一詞之差,不僅凸顯了市場的主導地位,也將有助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同時,此次全會還指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不僅僅是一個提法的改變,而是強調在經濟生活領域實行市場主導下政府的有效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導下市場的有限作用。”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採訪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的改變,體現了中央以更大決心和魄力推動政府向市場放權,理順政府市場關系,推動市場化改革的新突破。
“‘基礎性作用’是要在很大程度上發揮市場的作用,但政府在經濟發展中仍然要扮演重要角色。而‘決定性作用’則意味著隻要是市場能發揮作用的領域都要交給市場,政府的作用僅僅是彌補市場失靈,不再過度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採訪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張燕生談到。
要真正實現這一目標,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看來,關鍵在於政府,“最重要的還是要規范政府的職能,不該管的堅決不管,該管的要堅 |